来源:中华书画网 文章作者:勾伊娜 |
近日,中央美术学院首届研修班的部分学生联名称,去年6月北京九歌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以7280万元拍出的《人体 蒋碧薇女士》的“徐悲鸿油画”,实际上是他们当年的习作。尽管这幅画的真伪目前尚无定论,但有关近年艺术品拍卖市场赝品不断、急需法律规范的话题再被提起。 2008年,藏家苏敏罗花两百多万买下“吴冠中作品”《池塘》,后经鉴定为伪作。苏敏罗怒把拍行和卖家告上法庭。然而,由于不能证实拍行及卖家事先知晓该画作系赝品,法院根据《拍卖法》免责条款驳回了原告所有诉求。作为当年原告代理律师的王建轶表示:委托人造假难取证、拍行弱化鉴定环节、保护买受人起诉赔偿的法律条文缺失,是导致目前拍卖市场赝品充斥的主要原因。 ■ 买方质疑 1 风险为何买家“独享”? 作为当年“吴冠中假画”案买方原告代理律师的王建轶,对拍卖风险全部由买家承担提出质疑。他认为拍卖业是个商品交易的过程,买家应该承担的只是和股市中买低或买高的价格风险,而不是拍品真假的风险。 按照常理,买家只需要考虑拍品的艺术和收藏价值,但现在第一考虑的却是真假,甚至要做大量的工作去求证调查。而一旦买到赝品,却没有任何办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,只能自怪“冤大头”“看走眼”。 2 拍卖公司是否坚持自律? “如果光靠走眼不走眼来判定艺术品的真伪,那就不用去拍卖行了。拍卖行的专业人士又起什么作用呢?即使不能让拍卖公司保真,但仍然应该立法限制其进行虚假宣传、出现诱导性的语言,拍卖公司应坚守交易过程中的公正底线。” 王建轶认为被利益驱逐的拍卖公司要赚取佣金,佣金又跟随拍品的拍卖价格浮动,因此拍卖公司和送拍人、委托人的利益渐趋一致,他们的对立面就是竞拍人和买家。“拍卖公司作为中介载体已很难坚守公正,相对独立的第三方权威鉴定机构必须建立。” 3 买假不语,“沉默是金”? 王建轶表示一些不法分子正是看中了法律漏洞,专门制造赝品,而关于送拍人涉嫌欺诈的调查取证工作,在目前情况下进行又十分艰难。他认为“吴冠中假画案”的审判结果,会导致一种极端现象。“买家都明白了一个道理,打官司没用,只会让人知道你买了假画。那么就导致买家买进艺术品后,即使知道是假的也不再吭声了,然后把假的说成真的,再找机会脱手,这是非常可悲的。一句话:中国的艺术品市场发展太快,相关法规建设和行业自律都跟不上,到最后受到伤害的不只是买家,整个行业都受到侵害。” 拍卖流程解读 征集拍品 拍卖公司根据计划发布征集广告,从海内外藏家受众征集并确定上拍拍品。双方商定保留价,办理上拍手续。 评估鉴定 为保证拍品价格适中,拍卖公司在印刷图录前会召集专家团,对所征集的所有拍品逐件进行综合评估鉴定。 图录编注 拍卖行对确定的每件拍品进行拍照,文字著述、考证,编排拍品序号,印刷图录。 发布广告 按照拍卖计划发布拍卖公告,联系新老买家进行推销和招商。 举办拍卖 拍卖公司组织拍前预展,时间一般是三天以上,预展是为了让拍品与买家见面,进行更好的交流推荐。预展结束后即开始拍卖,在拍卖公司事先布置好的场地进行,由国家注册拍卖师组织。 拍品移交 拍卖会上成交的拍品,在买家付清价款和佣金后(一般为14天内)即可提走拍品。流拍拍品则由委托人按合同在拍卖会结束一个月内领回。 ■ 卖方声音 1 只做价值判断,不鉴真伪 “所谓的鉴定评估,是拍卖公司根据自己的经验和学术能力,对拍品进行商业判断,说白了就是价值判断。而涉及真伪判断,是在学术判断范围内,这种判断拍卖公司无法做出。因为有些艺术品要研究几年甚至几十年才能得出判断,有的古画争议了上百年也没定论,但这并不意味着搞不清楚就不能进入拍卖市场。”针对“评估鉴定”环节,北京荣宝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尚勇解释称。“我们不可能要求送拍人一定要懂真伪,也不可能因为送拍人不懂就说那是假的,我们能做的,只有在拍卖目录注明:拍卖公司并不能认定这件艺术品的真伪,鉴定意见仅做参考。”刘尚勇表示,目前比较大的拍卖公司都加入了拍卖行业协会,严格遵守行业自律条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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